更新时间:2020-10-21 11:03 点击量:15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南省第八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的通知》(湘教通〔20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将湖南省第八届本科院校音乐舞蹈专业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以下简称“三独比赛”)校级选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艺术学院承办。
二、参赛对象
学校在校在籍的全日制音乐、舞蹈专业本科学生。
三、参赛形式
比赛采用“独唱、独奏、独舞”个人节目形式。
四、参赛类别
(一)独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三项。
(二)独奏:分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三项。
(三)独舞:分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三项。
五、校级选拔赛流程、安排及要求
(一)报名
2020年10月24日前编辑短信“学院+班级+学号+姓名+参赛类别+参赛项目+作品名称+指导老师”(如:艺术学院+2018音表本3班+201803170334+刘某某+独唱+美声唱法+《我爱你,中国》+某某老师)发送给对应类别的老师,收到信息回复“收到”即报名成功。
联系人:鲁老师(独唱类)18874055858
王老师(独奏类)18711056663
黄老师(独舞类)15344418898
(二)校级选拔赛初赛(次日公布晋级复赛名单)
时间:2020年11月3日14:00。
地点:独唱类在音乐馆104音乐厅;独奏类在音乐馆208音乐综合实训室;独舞类在音乐馆201舞蹈房。
要求:1.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项目。2.节目时长不得超过3分钟。3.独唱类美声、民族唱法只能使用钢琴伴奏;独奏类节目不得使用伴奏;独唱类通俗唱法、独舞类伴奏音乐需在比赛前一天提交。
(三)校级选拔赛复赛
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
比赛地点:独唱、独奏类在音乐馆104音乐厅;独舞类在音乐馆201舞蹈房。
要求:1.独唱、独舞节目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独奏节目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2.参赛者演出所需服装、道具、伴奏带等物品自备。3.独唱节目(通俗唱法除外)如需伴奏,只能采用钢琴伴奏的形式,钢琴伴奏者只能是本校的教师或学生。独奏节目一律不准使用伴奏。伴奏音乐需在比赛前一天提交。
(四)颁奖
颁奖时间:2020年11月10日17:00。
颁奖地点:音乐馆104音乐厅
六、奖项设置
(一)初赛选拔54人进入复赛。每个项目6人。
(二)复赛奖项拟设置如下:
一等奖9人。每个项目1人。
二等奖9人。每个项目1人。
三等奖9人。每个项目1人。
获一等奖的学生推荐参加省赛。
(三)每个参赛节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七、其他
本次比赛获奖学生可依据《湖南信息学院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学分认定办法》认定相应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