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
第二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总体办学思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接受院长的领导,执行院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下设的办公室挂靠在教务处。 第四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采取各系(部)推荐与学校聘任相结合的方法产生,由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学术专家及有管理专长的教学行政领导组成。
第三章 任 务
第五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通过深入课堂、实验室、实习基地,采取听(听课、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听取师生的反映)、看(查看教学条件、教学情况等)、查(抽查教学文件、教案、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评(对教学条件、状态、效果等进行评价),客观地掌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是否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是否严谨、规范,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每位教学督导委员一学期听课30次左右,听课后填写听课表,发现问题立即向有关系(部)反映并及时向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教学督导委员会和各系(部)的教学督导小组,每学期有重点地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期末提交工作小结,每年提交工作总结。
第六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汇报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的情况,反映并研究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写出教学督导情况通报。
第七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应积极参加学院的教学研究、教学评价和教学咨询活动,积极探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课程体系的现状及改革,对学校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师资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八条 教学督导委员的教学督导任务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和检查,教学督导的原始材料及通报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整理及存档。
第九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提交的议案,由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上报。
关于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系:
为切实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强化教学活动的督导与监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聘请一批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关心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学术专家及有管理专长的教学行政领导组成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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