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明确教师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中“师资队伍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岗前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非专任教师,如申请担任教学工作任务,也须接受岗前培训。
二、培训的内容与方式
1.岗前培训以《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采取集中讲授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课程讲授与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及教学艺术与经验高校培训、以及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育。
2.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新调入到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到校工作后,必须参加学校举办的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班。培训班围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如何教书育人”、“如何过好教学关”等进行培训,并组织现场教学观摩。
3.所有的教师均需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通过对现代教育技术的理论学习、技能训练和教学案例示范研讨,增强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普通话水平培训。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除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外,还应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
5.参加教育理论培训是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教师到岗后的一年内,必须参加教育理论培训,完成规定的四门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学习与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我院作为教师调入但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者,进校后必须参加有关培训,二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祥见我院《高校教师资格证办理办法》)。